災區高中生新版加分辨法

  教育部今天在立院教育委員會,提出了最新版本的【災區學生升高中】的優惠辦法,加分優惠從原先最高可加三十五分、降低為,最多加20分。這項由中部災區學校提出的辦法分為甲、乙兩類,甲類方案分三級,第一級,住屋全毀半毀、因地震父母罹難或本人殘障,加總分20分,第二級,父母因地震殘障、或本人重傷住院兩個月以上,加總分15分,第三級,房屋不堪居住,父母殘障、本人住院一個月以上,加總分10分。而乙類方案,分為一級二級受災學校學生,各加總分十分或五分。這項方案還徵詢各方意見後,再做定案。(孫紀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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