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昨天把四個法輪功信眾定罪判刑。其中最重的被判刑十二年。這是中共自今年七月全面查辦法輪功活動以來,第一次審判法輪功信眾。
這場對法輪功信眾的審判,在海南島的海口舉行。一名法輪功宋姓領導人,刑罰最重,被判12年徒刑,罪名是【利用邪教違法】,並且在被捕後脫逃。
另外兩個男性信眾,則被判處三到七年徒刑。還有一名婦女,則是因為幫助宋姓領導人脫逃,被判刑兩年。
中共全面查禁法輪功,要追溯到今年四月。當時有一萬多名信眾,聚集在中南海,靜坐抗議,要求中共當局承認他們的信仰。這樣大膽的聚眾活動,讓中共大為緊張,展開跨國追捕教主、李洪志的行動,並且從七月起積極查辦。上個月,中共更宣布法輪功是邪教,誓言要掃蕩它。(林佳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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