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氣不佳,民間債務糾紛頻傳,討債公司開始熱門起來。台中市出現號稱全省第一家合法的討債公司,才開張三天,就接到十幾個委託案件。
雖然主要業務就是為人討債,不過業者取了個好聽的名稱,叫做【應收帳款處理商】,不過他們討債用的不是暴力,而是法律程序。接到客戶委託的催討案件後,隨即研究適當的法律催討程序,同時間設法找到避不見面的債務人,分析利害。
業者領有合法營業執照,而且還真是專營【逾期應收帳款管理業務】,號稱全台第一家合法討債公司,案件上門,他們會先代委託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再透過訴訟、取得【債權確定證明】,債權人15年內、隨時可以查封對方財產,催債人員往後盯緊欠債人的財產、資金狀況,採取必要動作,直到要回欠債。
債權人甚至還可以將債權賣給他們,由業者全權處理,業者保證至少追回一半以上的債款,結案後再視案件難易程度,收取債款的20%--40%作為處理費,儘管收費驚人,不過不少客戶表示只是要出口怨氣,才委託他們討債,不過業者強調,自己絕非暴力討債公司,因此特別在契約中明示、不承接民間高利貸催債案件。(蔡曉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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