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旦最近正推動立法,要嚴懲那些維護家庭門風,而殺害家中婦女的男性,過去這類的謀殺案,在約旦頂多被判六個月徒刑。
這些鐵窗內的婦女,並沒有犯下任何法律書上所寫的罪行,她們做了所謂敗壞家庭門風的事,如果不到監獄躲藏,父親和兄弟可能會下手殺害她們,這名十七歲的少女就是例子,她和男朋友在外頭共度一夜,結果父親想盡辦法要毒死她,她只好躲在監獄保命。約旦當地發生的謀殺案,三分之一是男性為了保衛家庭名聲而殺害家中的婦女,約旦和其他的中東國家一樣,非常寬容這類的殺人犯,殺死自己的妻子、女兒、姊妹,最多只判刑六個月。約旦時報的女記者胡賽妮九四年開始碰觸這個禁忌話題,她不斷報導這類血腥謀殺,並且和國內首席法醫聯手推動立法,嚴懲謀殺家中婦女的男性,他們的努力終於獲得回應,國王阿不都拉承諾支持新法案,以後那些謀殺家中婦女的人,視同一般謀殺案,約旦的女權獲得進一步的保障,和這名少女同病相憐的婦女,這輩子總算有機會離開監獄,過不被父兄追殺的生活。(錢莉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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