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族法院判無罪 檢警反彈

  屏東縣七名青少年在高雄市飆車,以違反公共安全罪移送,結果卻判處無罪。引起警界跟南部民眾一陣錯愕,高雄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考慮在收到判決書後提起上訴。

  高雄市飆車嚴重囂張,先後發生多起殺人、襲警、砸車等重大刑案,可以說是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但是這兩天地方法院,卻判定一件七名在五福四路飆車的青少年無罪,理由是無法證明造成路面壅塞,影響到公共安全。高雄地檢署則認為,青少年在道路飆車、蛇行,事實上已經造成其他民眾的恐慌不安、可說是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

  至於地方法院法官,以證據不足判定無罪,也是屬於自由心證的裁量權,檢方在收到判決書後,會考慮提出上訴。而警方也承認依照目前的裝備,取締青少年蛇行飆車,在舉證上確實是力不從心.

  警方指出,這七名青少年是在屏東集合後,凌晨在五福四路集結高速行駛,其動機已經相當明顯。(張夢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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