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偵破首宗網路蟑螂案件, 林姓嫌犯在網路上申請統一超商7-eleven的網站名稱, 意圖要統一企業用高價向他買回, 並且將統一超商的網頁內容全數拷貝, 此舉已觸犯商標和著作權法。
這是統一超商的網站內容, 網址名稱是阿拉伯數字的7-11, 這是貨真價實的統一企業網站, 再看這個也是統一超商的網站內容, 不過名稱卻成了7-eleven, 這就是林姓嫌犯被指控為網路蟑螂的犯行,雖然網址名稱仍採行先登記先使用的方式, 但林姓嫌犯希望統一能花大錢向他買回7-eleven的網域名稱, 以超連結方式將網站內容拷貝下來, 明顯觸犯商標和著作權法, 林姓嫌犯還已經申請像是jaguar積架汽車等著名商標的網址名稱。
由於網域名稱俱有獨一無二, 記憶便利的性質, 在美國像wall street,bingo等網域名稱都以上億台幣的金額賣出, 因此國內外已傾向以商標申請時間為準, 杜絕投機的網域名稱買賣。(劉沛玉 張白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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