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桃園中正機場,以後會有一條機場捷運, 由長生公司以BOT 方式興建.興建成本 "長生" 出, 以後營運賺回來. 但是行政院工程會卻從寬認定, 讓興建成本納入總成本, 變成政府出錢. 政府該不該出?該怎麼防止長生公司不當得利, 只怕交通部要傷腦筋.
台北到桃園中正機場, 未來打算蓋一條機場捷運. 民間企業長生公司負責興建, 接著要營運30年, 30年後再移轉給政府經營. 採用的是典型BOT 模式.
既然是BOT,照理說這條捷運興建費用, 該由長生公司出錢. 沒想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從寬解釋, 認定適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把興建成本納入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
這麼一來, 徵收和營運的風險, 幾乎都成了政府的. 長生公司的BOT,還真是划得來.
一切看起來說起來都合法, 但是卻讓長生公司好處多多, 就連主管機關都免不了, 要擔心起來.
擔心的, 不止交通部; 就連行政院也很關切這條機場捷運, 是不是還能符合BOT 精神. 說穿了, 工程會只管找出適法性, 社會的公平正義, 這個燙手山竽丟給了行政部門交通部.(項薇 王曉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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