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板車工具 交警管理?

  時下流行的滑板車到底是運動器材還是交通工具?今天引起市議員的質疑,市議員要求市府官員當場示範騎滑板車,看看滑板車到底能不能在人車擁擠的街道上騎乘,答案是不行,因為滑板車屬於運動器材,如果影響交通,就要罰款了。

  交通局長曹壽民、台北捷運公司主管在市議會騎著滑板車,享受難得幾分鐘的輕鬆不過面對滑板車的合法性,可就頭疼了,自從滑板車上市就到年輕人歡迎,大家紛紛騎起滑板車,有的當運動健身,有的代步,有人當接駁工具,騎到捷運站搭車,在馬路上穿梭有時候另人一把冷汗既然清楚的定義為運動器材,就不能在擁擠的馬路上騎乘,如果違規要罰款一百二十元,這麼輕微的罰則,是否能嚇阻滑板車族。(劉秀瓊 張白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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