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板車上路 取締罰鍰

  流行的滑板車最近不只是話題,也是問題!有人因此發生意外,摔成重昏迷;也有人因為在捷運滑滑板車,遭到罰款。為了交通安全,交通部確認,滑板車不是交通工具;一旦上路,警察可依法取締。目前罰鍰三百六十元;將來修法,打算要罰一千元。

  星期三,中小學生下午不上課。范小弟開心地玩著滑板車。因為是在捷運站大門口, 所以站長出面勸導。小弟弟很合作,換到站外玩耍;然後也聽媽媽的,收了滑板車,以輪子不落地的原則,帶滑板車搭捷運。

  在捷運站玩滑板車,已經有人受罰,五月四號一位18歲的高中生,既不聽勸導,還讓捷運站長連追三個站。

  這位高中生,收到一張1500元的罰單。從那以後,捷運站貼公告也常進行廣播。

  類似的違規,加上有人摔成重昏迷,讓交通部格外重視。目前法令,不是交通工具的滑板車上路,只罰360 元;交通部因此打算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後要罰一千元。只是不知道,這樣的罰款金額,能不能有嚇阻作用.(項 薇 張豐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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