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拆卸車牌和故意遮蔽車牌的人要注意了,根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警方對駕駛人裝活動車牌,可以當場扣車,十九日晚間台北市警方執行淨牌專案,不服氣的駕駛人和警方吵了起來。
台北市警方十九日晚間在各重要路口,執行淨牌專案,專門取締利用各種方法遮蔽車牌,或是規避超速照相的駕駛人,才剛開始取締不久,有經驗的交警眼睛很尖,立刻就發現一台自小客車,車後裝的是活動式的車牌,警方將這名駕駛人攔下,檢查過後,發現車主在車牌上裝了齒輪,隨時可以將車牌倒下躲避超速照相。於是警方二話不說,馬上動手將這面活動式車牌拆除,但是不服氣的駕駛人當場和警方吵了起來。儘管被取締的駕駛人動作很大,但是警方當然不為所動,除了拆車牌之外還把駕駛人請到旁邊開罰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凡是沒有懸掛車牌或是裝置活動車牌的駕駛人,會被罰三千六到七千二,沒掛牌或是故意遮蔽車牌除了罰款外還要被扣車。警方呼籲喜歡在車牌上玩花樣動手腳的駕駛人,不要再心存僥倖。(林福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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