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公務員防弊法

  為了防止公職人員貪瀆,以及利用職權利益輸送,立法院中午三讀通過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其中明定:所有公職人員,包括民意代表,都不得在服務機關或監督機關,進行買賣,租賃或承攬的交易行為。除了公職人員本人外,包括配偶以及近親親屬也納入限制範圍,而條文中也定出一百萬到五百萬元的高額罰鍰這項法案,延宕了七年才獲得通過,預料,將可以有效促進公職人員的自律,避免圖利自家人。(陳汎瑜 薄征宇 何興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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