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兒發育不全,問題一籮筐,因此有些父母想讓早產兒自然死亡。但是也有一些早產兒接受適當的醫療後,依然活的很燦爛。因此該不該放棄這些小生命,成了痛苦的抉擇。
十歲大的席妮,是個殘障兒。媽媽懷胎二十二週時,就生下了她。十年來,她動過十三次大手術,歷盡折磨。媽媽說,早知如此,當初就應該讓她死在懷裡。
六歲的麥肯辛也是個早產兒,不過媽媽懷胎二十六週時,才生下她。雖然生長及學習方面都有障礙,但是她的笑容和音樂天賦卻是無價之寶,媽媽一點都不後悔當初用各種殘酷的方法挽救她的生命。
同樣是早產兒,救活後的結果卻有天壤之別。研究顯示,懷孕週數不足二十三週的早產兒存活率不到35%。就算救活的話,也有50%~70%的殘障機率。因此救不救,或是任其自生自滅,考驗父母親的智慧。(張珮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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