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屏東縣議長鄭太吉死刑罪維持原判

  前屏東縣議會議長鄭太吉,在八十三年殺害【鍾源豐】,被高等法院判處死刑,後來鄭太吉不服、提出上訴,但是最高法院,今天駁回鄭太吉的上訴,維持原判,鄭太吉所犯的殺人罪判刑定讞。鄭太吉當時是因為賭場糾紛,和另一名同夥,帶槍前往死者住處,朝死者【鍾源豐】連續開槍,導致死者當場死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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