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行老闆 向立委陳情

  推動智慧財產權,是大家的責任,而購買或販售盜版品,是否也要負刑責呢?許多電器行老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販賣VCD的卡拉OK主機,其中燒錄了部份未經授權的歌曲,結果被歌手控告違反著作權。今天零售商呼籲檢察官,應該追查上游製造商,別只拍蒼蠅,不打老虎!

  在家裡大唱卡拉o.k.多麼快意自在,但一不小心卻可能吃上官司呢?一般電器行老闆販賣卡

拉o.k.機,裡頭燒錄的歌曲多達一萬多條,有的歌手卻因其中一兩條違反著作權法,而控告這些零售商,檢察官則認為,購買者不知情所以無罪,販賣者卻應負刑責。倒楣的是下游零售業者,製造商卻在法外逍遙。。

  電器行老闆:檢察官多半要求零售商付出數十萬元和解金給著作權人引起業者忿忿不平,電器行老闆們呼籲,鑒察官拿出向上追查的決心,畢竟抓老虎比拍蒼蠅有效多了。(蕭裔芬 謝建文 羅聰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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