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警局三重分局,上午逮捕一名【竊車大盜】,嫌犯專門偷取路邊汽車財物,而且作案速度相當快,都不超過一分鐘,他還會在做案後,寫筆記檢討自己作案時所犯下的缺點。
滿桌子的贓物沒有人來認領,不過警方說,先前已經被領走的東西,多到連辦公室都快放不下,這些值錢貨包括了行動電話、無線電、車用電視機等等,全都是二十四歲的嫌犯蔡宗倫偷來的,他以預備的萬能鑰匙和螺絲起子,破壞路邊轎車門鎖,然後再搜括財物,令人驚訝的是,為了要提升自己作案的技巧,每次犯案後都會寫筆記檢討缺失。
他在筆記本上寫著,我要反省,我要檢討,不然就是俗辣,而且一定要改掉自己的死人個性,否則會失敗,也許正因為這樣,嫌犯作案的速度相當快,像這位被害人,他只不過把車子停在路邊上個廁所,結果一出來車子就被搜括,被害人說,他原本以為電影描述偷車賊作案只要六十秒根本是騙人的,不過現在身受其害,才知道小偷真是厲害。(江中博 翁乾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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