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報案 沒有封橋

  除了調查斷橋原因,追究責任,也是不能免的。事實上,早在斷橋前兩小時,就有路過民眾發現不對勁,打電話報案,但是公路局趕到現場還是沒有採取封橋措施,引起外界質疑。

  公路局無奈的表示,他們接獲通報後並沒有耽誤,趕到現場沒多久橋就斷了,他們也措手不及。很多人看到這樣的畫面,都以意外來形容。但這個意外,是可以預防的。

  昨天下午一點,有民眾開車經過高屏大橋,發現橋身明顯晃動,趕緊打電話向警廣報案。一點半左右,這位民眾又打了第二通報案電話,警廣也立刻通知屏東縣警察局交通隊,交通隊隨即轉告公路局第三工程處,公路局派人趕到現場時已經兩點多了,沒多久橋就塌了。

  從報案到橋斷足足有兩個小時的時間,但是各單位的通報就已經足足耗掉了一個多小時,應變效率是不是有問題,檢察官表示要好好的查清楚。到底誰應該負起責任,高雄縣長余政憲表示該誰承擔絕對跑不掉:八掌溪事件就是因為通報過程浪費時間,並相互推卸責任,由此看來相關單位還是沒有學到教訓。(黃揚俊 許文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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