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橋前一小時即有民眾通報 工務員說原委

  高屏大橋斷橋意外,責任疏失由誰來負責?為什麼民眾一點多鐘通知報案,結果卻延到三點多鐘橋面斷裂後,才有人處理,當時回報時間有沒有延誤?華視新聞採訪小組今天獨家追蹤到現場第一目擊者,他是里嶺公務所的工程務員鄒運盛,鄒運盛明確表示,整個通報過程絕無延誤。

  他就是公路局里嶺公務所的工務員鄒運盛,也是整個斷橋事件,唯一從頭到尾親身參與,親眼目睹的證人,事發當天,他正在公務所值班,下午一點四十七分,接獲潮州工程處通知高屏大橋有傾斜的危險,由於距離最近,鄒運盛立即趕到現場巡查,但並沒有發現異樣。

  一趟巡橋二十分鐘下來,鄒運盛回到公務所,但仍放心不下,回電話問潮州工程處,再確定查明可能是在第二十幾處橋墩附近危險,於是在兩點三十分第二次出發巡橋,兩點四十七分,鄒運盛果然發現在第22根橋墩處,欄杆傾斜。

  兩點五十分,鄒運盛發現情勢不妙,高屏大橋危機四伏,隨時可能倒塌,趕緊通報,但說時遲,那時快,兩點五十分,橋樑開始塌陷,五十五分,百多公尺的橋面一斷為二。

  從接獲指示通報到兩次巡橋,鄒運盛表示,絕沒有延誤通報,里嶺公務所並不是高屏大橋的養護單位,鄒運盛的巡橋只是善盡同儕之責,就近幫忙巡視,至於實際負責養護工作的是高雄公務站,事發之後,高雄公務站雖然也儘速趕往處理,但平時養護維修是否確實,將是責任歸屬的主要關鍵。(黃揚俊 許文男 孫智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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