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議長涉嫌貪瀆求刑七年

  高雄縣議會議長許福森涉嫌貪瀆案,被高雄地檢署起訴並具體求刑七年,主要在於檢方認為許福森,涉嫌收受運泰廢棄物處理公司一千五百萬的金錢,不過許福森否認運泰曾給他錢,並表示這是運泰挾怨報復。

  高雄地檢署經過一年多偵辦,發現高雄縣議會議長利用職務之便,在議會期間組成稽查小組,專門監督廢棄物的流向,結果發現運泰公司處理廢棄物有問題,於是藉機向運泰施壓,另外在運泰公司和崧聖兩家公司爭取燁聯鋼鐵的集塵灰工程時,運泰為了得到工程,就這樣先後給了一千五百萬的佣金兼權利金,不過最後還是崧聖得標,許福森退回一千三百五十萬,還有一百五十萬去向不明。

  不過許福森表示運泰根本沒給過錢,完全是挾怨報復。

  至於檢方所指的一千三百五十萬的支票背書,他表示是在當議員期間,幫別人借錢的聯保背書,完全和運泰無關。而加上環保局人員,共有十三人遭到起訴,許福森依貪瀆被具體求刑七年。(黃揚俊 許永輝 張夢熊 榮昊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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