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震災大樓倒塌案 建商過失致死判八年

  921震災時、造成42人死亡的台中縣豐原向陽永照大樓倒塌案,今天宣判,建商吳敏照業務過失致人於死、事後又無誠意與住戶賠償和解,判處八年重刑,住戶不滿意、但勉強接受,不過還是有受災戶認為判建商再重的刑責、也換不回罹難親人,當庭痛哭。

  整整42條人命,在921地震時、喪送在向陽永照倒塌大樓內,台中地院審理一年,今天宣判。建商吳敏照因為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等多項罪責、事後還不願賠償和解,判刑八年;建設公司總經理陳世傑也重判七年八個月,工地經理鄧金梁、監工王永澄也判處三年六月、以及四年徒刑,只有建築師田清益與住戶達成和解,獲得緩刑,儘管法官已經重判,但對失去親人的受災戶而言、再重的判決、還是難免讓他們又痛一次。

  住戶對判決結果不滿意、他們控訴、建商吳敏照已經將廿多億資產脫產,匯往國外,卻遲遲不與住戶談賠償,因此還要再提上訴,同時提出高達數億元的附帶民事賠償。(蔡曉剛 葉弘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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