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糾紛被判刑 苗栗縣長傅學鵬不服

  苗栗縣長傅學鵬,被控告在這屆縣長選舉期間,散布對手何智暉貪瀆文宣一案,法院昨天判處傅學鵬,五個月徒刑、褫奪公權一年。傅學鵬今天說,一定會上訴到底。他說,海報上的簽名是另外簽好後才印上去的,文宣內容,全是民意調查數字以及當時縣議員質詢文稿,絕不是憑空捏造。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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