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十五歲的國中生,竟然模仿色情片的情節,誘拐一名十歲男童,對他進行性虐待。高雄地檢署今天對這名少年提起公訴,檢察官甚至建議法官求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發地點就在這座公園裡,平常都有母親照顧小孩,十五歲的蔣姓國中生,當時正在尋找目標,恰好就發現十歲的被害男童,獨自一個人在公園裡玩耍,於是乎假借要釣魚的名義,將男童騙回附近的住處,就在自己的房間裡,以電線,蠟油進行性虐待,甚至性侵害.
十五歲的蔣姓國中生就是因為看了這些描寫性虐待的同志漫畫,以及色情,加上家長疏於照顧,才會大膽的模倣這些變態情節,結果被男童家屬發現,一狀告向法院,由於性侵害的對象是十歲以下男童,檢察官甚至建議法官求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令輔導人員擔憂的是;如果不好好輔導蔣性少年,極可能將來又會多了一個性變態犯罪者。(張宜楟 許文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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