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合法結婚 有待大法官釋憲

  同性結婚應不應該被承認?在同性戀者祁家威,決定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釋憲申請後,這個問題再度成為討論焦點。據了解,目前世界上已經有二十多國認可同性戀婚姻,而國內的同志們也希望有一天,他們能大大方方向家人介紹,自己可以論及婚嫁的同性伴侶。

  電影【喜宴】中,最經典的一幕,應該就是這場結婚戲。令人印象深刻的不只逗趣的對白,還有男主角迫於壓力、娶了女主角,卻不能與心愛男人結合的無奈。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而這回祁家威向大法官申請釋憲,則是讓同志婚姻的爭議,提高到憲法的層次。在同志朋友搬出的外國雜誌中,我們發現同性結婚在許多國家早已不是禁忌,而台灣的同志朋友卻只能羨慕的確,一份真正的感情,誰不希望能與人分享,而願意走入婚姻這重責大任的人,也應該受到保障,不論性別是男是女。只是就算同性結婚真的合法了,台灣又有多少同志會擁有真正到法院公證、讓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同志身分的勇氣呢?(蕭彤雯 葉弘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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