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嬉鬧撞死同學 判決家長賠償三百萬

   高雄市小港區一間國小,在四年前因為學生在嬉鬧間發生了碰撞,結果其中一人腦出血死亡,經過四年的官司纏訟,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判決有過失的一方要賠死者家屬三百多萬元,事隔四年多,當時念國小五年級的學童,目前已經是高一的學生,家屬表示,當時因為上課鐘響,大家急著進教室,大家碰來碰去,卻變成文姓學生碰到三年級李姓學生而撞牆的指控,法院判決須賠償精神撫慰金和喪葬費近三百三十萬,讓被告家屬很不平衡。

  李姓學生嘔吐合併腦出血死亡,就連當時診斷的診所也被波及,死者家屬要求賠償三百萬,但沒有成立.為進一步探索真相,記者前往死者家屬的住處,但卻是已經貼出了租賣的告示,而法官的判決書中指出,文姓學生當時已經十一歲有識別能力,而父母親也未盡監督義務,因而判下了嬉鬧的代價。(黃揚俊 許永輝)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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