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憲:停建核四政院程序瑕疵

  行政院停建核四,到底違不違憲,大法官會議,傍晚做成了解釋,認為在程序上,確實有瑕疵,必須向立法院完成補正的程序,而解釋文中,還相當罕見的,提出了一旦立法院不能接受行政院的補正程序,那麼就可能要改選國會,或者是行政院長辭職。

  下午三點整,十五位大法官全員到齊,陸續進入會場,為了獵取這歷史性一刻的畫面,媒體記者免不了一陣辛苦的推擠。會場裡,六法全書以及大量法律資料攤在桌上,大法官們進行最後的意見整合。

  傍晚五點多,會議結束,縱使媒體再怎麼包圍追問,大法官們依然板著臉不肯多說。到底停建核四廠是不是違憲,全都交由秘書長代表發言。他們認為,核四興建與否屬於重大政策,因此行政院應當先由院長向立院報告政策變動,並且接受質詢,爭取立院的支持之後,才能停建核四,因此行政院之前的片面決定,行政程序

有瑕疵。換句話說他們不認為行政院目前違憲,但必須趕緊向立院補做報告,爭取支持,但立院當然也有不支持的權利。

  對於核四廠是否要繼續興建,今天的釋憲案只是一個開始,接下來的工作要交給行政院與立法院,好好溝通協調一番,否則根據大法官引用憲法的說法,他們將面對內閣總辭,甚至立法院全面立即改選的重大衝擊。(呂學善 鍾建剛 沈元斌 張書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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