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私自從美國把兩個小孩帶回台灣,而被已經離婚的妻子,一狀告進了美國法院的台灣男子吳健豐,今天被法院,以妨礙安寧罪,從輕發落,當庭釋放。不過,他卻又因為簽證有問題,隨即又遭到美國移民局拘留。
據說吳健豐,步出法院、步入機場,立即被移民局逮捕。因為他擁有兩本不同姓名的中華民國護照,而且都申請了美國的簽證;移民局懷疑他的動機和簽證有問題,因此拘留他。這下子只我駐外人員可就愛莫能助了。
原本吳健豐與妻子項雅萍辦離婚、爭監護權,鬧上家事法庭。法官裁決兒子的暫時監護權歸妻子。不料吳健豐卻擅自帶兩個兒子回台灣,而觸犯加州誘拐兒童的重罪。當他再回舊金山時,立即被逮捕起訴。後來幾經勸說,才把兒子送回美國,吳健豐也免掉牢獄之災。不料他因簽證問題,捅出更大的簍子,得一陣子的牢飯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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