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家中有一位四歲的腦性痲痹的小孩蔡小弟弟,家長以他的名義向財政部申請經銷販賣公益彩券的資格,但是每次都遭被拒絕。家長一氣之下,要求國賠。蔡小弟弟因而成為國內最年輕的申請國賠案件者。不過在今天,也遭到駁回。為什麼家長要替一位,四歲的殘障小弟弟申請賣彩券的資格?我們聽聽他的心聲。
一來到蔡家,就看見蔡小弟,他是個腦性痲痹兒童,家庭狀況小康,還請得起印尼傭人,可是,小弟的爸爸,前些日子卻一直幫他申請資格,好販賣公益彩券。然而,財政部因為申請人年齡,身心狀況都不適合為理由,拒絕申請。蔡爸爸一個不高興,要求國賠,如他們預期的,這個國賠申請案,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也被駁回了。蔡先生說,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中並沒有限制經銷商的資格,財政部理當接受他的申請,即使申請人是腦性痲痹兒童。
聽完,媽媽也說,養一個這樣的孩子很辛苦,隨便一個東西,都很花錢,像是蔡小弟的鞋子就要六千元。今天這樣做,也是替以後鋪路。
夫妻兩都認為,今天只是想凸顯有殘障人士家庭的困難,希望政府能夠讓殘障人士的親屬申請類似資格,家屬可以從旁協助,讓他們也有一個出路。(陳重遠 陳昭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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