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士林分局有兩名員警,在查緝毒品時,涉嫌向毒犯索賄三十萬元,不過,就在這兩名警員,準備取錢的時候,被當場逮捕,士林分局立刻決定,員警記兩大過免職,分局長則是【自請處分】。
員警收賄醜聞再度爆發,士林分局今天一整天都不好受,分局長自請記過處分,而兩名涉嫌收賄的員警莊志誠和陳偉彪立刻被移送士林地檢署,員警所屬的天母派出所,氣氛沈重,不過派出所同仁聽到收賄消息,第一反應還是,很驚訝。
收賄案發生在上個月底,當時天母派出所兩名員警莊志誠和陳偉彪帶著線民劉俊良跨區到內湖路四段這間公寓查緝煙毒犯,雖然查獲安毒,但嫌犯本人並不在家,員警於是建議嫌犯的哥哥拿三十萬元把事情擺平,過程中線民劉俊良也以八千元低價帶回一隻勞力士手錶。陳姓嫌犯的哥哥氣不過警方用這種手段索賄,於是向市警局密報,督察室昨天晚間在雙方約定交款的地點,將兩名員警及線民當場逮捕,並且在今天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案發之後,士林分局立刻建議將兩名員警記倆大過免職處分,而從派出所主管上到分局長,也都將受到連坐處分,不過警界最近一再傳出收賄貪污醜聞,恐怕光是記過調職,很難徹底解決問題。(田鴻魁 郭健國 薛松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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