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自家人基隆博士候選人判22年重刑

  基隆去年發生一個性侵害自己兒子女兒的事件,嫌犯是一名博士候選人,他先後在家裡連續性侵害自己的七歲兒子和六個月大的女兒,檢方經過半年的調查,覺得嫌犯惡行重大,今天把嫌犯起訴,總共求處了二十二年的重刑,這也是性侵害案件中,檢方少見的求處重刑的記錄。

  這件性侵害案件,因為太過聳動,所以當初案發的時候,檢察官特別要求警方封鎖消息,一直到現在起訴確定,才公佈案情,嫌犯是一名博士候選人,他和同居人生下了一對男女小孩,去年開始,他瞞著同居人,先是連續性侵害七歲的兒子,甚至當小女兒剛出生的時候,還猥褻只有六個月大的女嬰,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了半年多,小孩的母親覺得不對勁,才發現了實情,報警把孩子的父親逮捕。

  檢方經過調查,依強制性交罪和強制猥褻罪,把這名狠心的父親起訴,求處了他二十二年的徒刑,這也是最近檢方對性侵害案件,極為罕見的重刑起訴案件。 (李文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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