祕密傳喚證人 法官駁回聲請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駁回新新聞傳喚祕密證人的聲請。法官說我國民事訴訟並無特別規定可以用祕密詢問的方式傳喚證人,因此駁回聲請。對此新新聞說,為了保護證人,因此很可能這些關鍵人物都不能出庭作證。

  呂秀蓮副總統控告新新聞一案,今天法官拒絕新新聞傳喚三位祕密證人的聲請。台北地院駁回聲請的理由是,基於公開審理原則以及,我國民事訴訟,並沒有為了保護證人,而特規定可以祕密訊問證人。再說,法官認為,如果不公開審理,會使得呂秀蓮副總統以及律師團,失去對證人的發問權,因此,地院駁回新新聞的聲請。對於地院的裁決,新新聞說,他們找來的三位祕密證人都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身分曝光恐怕對他們的工作還有生活造成不利的影響,但是法官既然已經裁決,新新聞只能接受,但是要不要請這三位證人出庭,就還要再商量了。而呂秀蓮的律師團則說,新新聞這次的聲請案,根本是自創的司法制度,副總統律師團更以從墳墓裡伸出的手來諷刺新新聞的做法。法官會駁回也是理所當然。(陳重遠 楊振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