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津貼每月三千 明年發放 資格有限制

  內政部決定,將從明年元旦開始,針對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發放每個月三千元的老人津貼,但不是全部都發,凡是已經領有任何保險或津貼,或是年收入在五十萬以上的,就不能再領這項補助。

  這項估計每年將增加政府支出一百六十億的老人津貼,並不是每個人都能領,首先,得要是年滿六十五歲的中華民國國民,同時,不能重複領取,也就是如果已經領取政府中低戶補助,保險給付或是,老農、榮民,以及軍公教退休月俸的人,都不能再津貼,另外,還特別增訂了所謂的排富條款,也就是年收入超過五十萬,或是名下不動產超過價值伍百萬,也全都排除在外。

  內政部表示,這只是福利政策的第一步,政府未來還將發放國民年金,只是政府的財政負擔,將會越來越沈重。(蔡孟秦 薄征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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