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矚目的中日集團小開林鴻銘的離婚官司,今天在台灣的判決結果出爐了。台灣法院因為主權的關係,不承認香港法院的判決,不過,對林鴻銘的離婚官司照准,至於一億多元的贍養費還要不要付,法官說,這個不在這次審理的範圍之內。
中日集團小開林鴻銘鬧離婚,贍養費可不得了。原先在香港,他的前妻林秀芬告林鴻銘通姦,要他賠贍養費一億元。不過,林鴻銘覺得這實在是獅子大開口,又在台灣要告林秀芬,說她一直待在香港不回台灣,根本不盡夫妻同居義務,而且要求兒子的監護權。今天在台灣地方法院判決終了,基於主權的問題,台灣法院不承認香港方面的判決,不過,法官覺得,既然兩個人都已經分居了三年多,而且破鏡實在難圓,決定同意這兩個人離婚,兒子的監護權歸林秀芬所有,至於那一億多元的贍養費還要不要付??法官說,這次不判,下次再說。(洪怡惠 鍾建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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