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新規定 穿梭馬路兜售要罰錢!

  您是不是常常在等紅綠燈的時候,會碰到工讀生走到馬路中間,要塞給你廣告傳單,或有人上前來兜售玉蘭花,為了大家的安全,從今天開始,在台北市,這些行為都算違法,而且最高罰六百元。

  紅燈一亮,這位老兄也顧不得自身的安全,立刻跑到車陣當中,拿出手中的玉蘭花,向迎面而來的每一個車主,磕頭作揖。在烈日下,折騰一個下午,好不容易,有人願意掏出十塊錢,買朵花。不過台北市規定,從今天開始,這些在車道上販賣玉蘭花的行為,全部依規定,罰款三到六百元。領有殘障手冊的吳先生,聽到這項新規定,火氣非常大。

  不僅賣玉蘭花要挨罰,以後,這些遊走在快車道,散發小廣告的工讀生,也要小心,市政府說,擅自穿越車道,像這種動作,要罰三百六十元。幾名放暑假,在西門町街頭打工的小妹妹抱怨,他們打工一小時才賺一百塊,還要躲警察,實在太不划算,甚至,還有人背起一袋的廣告傳單,說乾脆回家不幹了。不過台北市交通大隊卻認為,穿梭在十字路口發廣告,賣玉蘭花,不但危險,還容易製造髒亂,開張罰單,很合理。(田鴻魁 郭健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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