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近發生了一件關了十三年才發現逮錯人的冤獄案,而真相大白的關鍵證詞,來自於一位神父聽來的告解,這名神父雖然作證救了人,但神父聽告解是不是應該守密,宗教界和法律界議論紛紛。
三十歲的【蒙塔洛】今天從紐約監獄獲釋,他因為共同謀殺罪,已經坐了十三年的牢,能夠出獄,全因為陶爾神父出面作證。陶爾說,當年案發後,有個叫【佛尼斯】的年輕人來告解,說自己在這個公園殺了人,換句話說,警察抓錯了人。佛尼斯人呢?已經去世了。
但陶爾把告解公諸於世的做法,引起很多爭議。因為天主教規定,神父聽告解一定要守密,對於這點,陶爾辯稱,當時和兇手的對話,不叫告解,叫作【諮商】,因此沒有觸犯教規。檢察官也不願意就此罷手,他們認為陶爾犯了法定的洩密罪,罪犯的證詞不足採信,蒙塔洛必須再回監獄。
整個案子將由上訴聽證會再做判決。陶爾神父則認為,上帝已經作了判決,他是對的,心安理得。(錢莉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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