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財劫色三惡狼 高院改判 宣佈死刑

  三年前橫行在台北市、專門劫財劫色的中山之狼犯罪集團,落網之後,一審的時候被判處無期徒刑。不過案子上訴到高等法院,法官認為,這三名歹徒惡性重大,改用刑度更重的懲治盜匪條例,今天將他們改判死刑。

  重新回到三年前台北市中山之狼犯罪集團曾經作案過的現場,在兩排都是出租套房的大樓走廊裡,四周空氣和過去一樣,污濁而悶熱.不過和以前不一樣的是,為了安全,現在電梯裡已經裝上了24小時的閉錄監視器。

  當我們與大樓管理員談到兩三年前,讓業閨女

子聞之色變的中山之狼,管理員腦中的印象依舊深刻。三年前專門在中山區針對單身女子劫財劫色的中山之狼犯罪集團,五名嫌犯在先後落網之後

,一審是被判處無期徒刑.但是到了二審,高等法院法官認為,連續犯罪,雖然沒有致人於死.但是惡行重大,因此在判決上特別針對三名主嫌,依照治盜匪條例加重改判為死刑.並且褫奪公權終身。(陳亞理 郭健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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