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蒐證有瑕疵處理員警曾記大過

  這對母女自焚抗議警方及法院處理不公。負責審理案件的板橋地方法院說,他們是依照警方送來的資料做研判,處理程序上並沒有錯。不過當時承辦的員警,卻因為現場蒐證處理有重大瑕疵,事後被記一大過處分。

  當時這個案子是三重的慈福派出所處理的,根據警方所提供的現場圖,B車也就是由劉秀美的丈夫所駕駛的這輛藍色小貨車,橫越了中央分隔島,撞上了A車,也就是由李姓男子所駕駛的小客車,造成B車駕駛當場死亡。雖然當時值班的黃姓員警說,他處理的程序一切合法,也幫李姓駕駛做了酒測。不過,他的長官還是覺得處理程序有瑕疵。

  由於當時警方所提供的資料只有兩輛車,不過,根據劉秀美的說法,她的丈夫是被同方向的另一輛車從後面撞上,才會衝過分隔島,和來車迎面對撞。而讓她最不滿的還有法院的判決,院方判同方向追撞的車主半年多的有期徒刑,而迎面撞上造成她丈夫死亡的李姓車主卻完全沒事,院方今天也提出說明,他們說,他們是完全依照警方所提供的資料來做研判,在處理的程序上一切合法。

  (洪怡惠 李明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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