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這對母女死諫的車禍肇事,撞死人無罪的判決,在台北市不久前也有一件,一名女大學生不知何故滑進公車車底,慘遭輾斃,結果司機獲判無罪。越來越多類似的判例,凸顯了對車禍過失責任的認定,越來越明確。
撞死人被判無罪,有這種事?不久前,一名洪姓女大學生騎車在文山區,不知什麼原因摔了車,人滑進行進中的公車車底,司機沒看到,後輪這麼碾過去,女學生當場慘死!但這名司機最後獲判無罪,這結果,家屬無法接受,目前還在上訴中。日前發生的母女自焚案,再次凸顯家屬對於判決的不滿,只是方式更激烈了!怎麼撞死人還背叛無罪,女學生家屬直說,真沒道理!老阿媽不了解是,撞了人,未必判刑,台北市行車鑑定委員會觀察到,現在有越來越多
這樣的判例。如果是按規定行駛,無意撞上去,當然不能硬將責任推給駕駛,黃姓女大學生這起,就是這樣的判例。
撞死人無罪,就法論法,那是法官的權責問題,但肇事司機推不掉的是道義上的歉疚,那是一輩子的事!(徐俊相 翁乾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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