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清標一審判廿年 指控司法迫害 上訴到底

  台中縣議長顏清標喝花酒報公帳及涉嫌殺人未遂案,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顏清標總共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併科罰金一千萬元,顏清標聽完審判心情沈重,認為簡直是司法迫害,家屬則打算提起上訴。

  台中縣議長顏清標走進法庭前一語不發,法官莊深淵經過兩個月的審查,終於做出判決,認為顏清標共同連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人員,卻利用職務之便詐取財務,又無故持有衝鋒槍,教唆他人頂罪,法官一判就是二十年,顏清標聽完審判,當庭就準備開記者會,被法警阻擋

,臨走前仍抱怨司法迫害。副議長張清堂和主任秘書也都判處十二年,同時法官還追繳三人共同貪圖的公款三千五百多萬元。對於這項判決顏清標不服,家屬也深表不滿,表示將再提上訴。原本法院擔心顏清標支持者情緒失控,派出大批警力,所幸過程平和,顏清標也還押看守所。(鄧文欣 翁乾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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