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法務部長陳定南檢舉,最後不起訴的“人蛇共處“活動,由於票房失利,業者日前決定反過來要求國家賠償。不過法務部表示,這根本不構成申請要件,因此拒絕賠償。
三月底在台北地下街廣場舉辦的人蛇共處兩百四十小時活動,在法務部長陳定南意外出現,以違反善良風俗為由向警方告發之後,這個事件的風風雨雨似乎始終不斷。因為日前獲判不起訴的業者認為,法官已經認為他們沒違法,檢舉的陳定南部長更造成嚴重票房損失,因此堅決提起國家賠償。陳司長說,這件事和法務部無關,業者要國家賠償是找錯對象了,因為法務部並非行使公權力的機關,當然也沒必要賠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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