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蕭淑妃,兩年前因為酒後駕車,開車衝撞路邊臨檢的保大員警,造成一死兩重傷。高等法院今天完成判決,以過失殺人的罪名,將蕭淑妃判處三年三個月的有期徒刑,並且求處六千多萬的民事賠償。不過,受傷保警認為,蕭淑妃根本就還不出這筆錢。
孤單單的躺在藤椅上,自從被酒後駕車的女子蕭淑妃撞到之後,保大員警郭振洲已經這樣整整攤了兩年。光是頭部,就動了四次手術,郭振洲的生活起居還是要年邁的父親來照顧,雖然嘴巴裡還能說話,其實他已經跟植物人差不了多少。根據高等法院做出的判決,造成悲劇的兇手,蕭淑妃要服刑三年三個月,聽到這樣的結果,郭振洲的嘴巴裡,勉強的擠出這幾個字──不公平。除了入監服刑,蕭淑妃還要付出六千多萬的民事賠償,不過我們實際找了一次蕭淑妃,發現她租來的房間,早就人去樓空。沒有錢!這是蕭淑妃之前出庭時的答案,現在這些傷亡保警的公道要怎麼討回來,連法官也傷透腦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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