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清標交保聲請再駁回

  因案羈押八個月的台中縣議長顏清標,向台中高分院聲請交保,上午法官駁回聲請、繼續羈押。顏清標因為貪瀆、槍砲和殺人未遂三項罪名,一審被判廿年徒刑,前天二審第一次開庭,顏清標及同案被告副議長張清堂、議會主秘蔡文雄、當庭聲請交保,合議庭法官審議後,認為顏清標被控的都是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羈押原因還沒消滅,駁回聲請,但張清堂和蔡文雄則准予200萬交保、限制住居,顏清標的家人、上午到看守所會客,似乎也預料交保不樂觀、早有心裡準備。(蔡曉剛 楊宗穎 史京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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