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國小男老師,因為收到學生罵他的三字經紙條.一氣之下到法院告學生誹謗.不過校方並不認同老師告學生的行為.不但對老師記過,申誡處分,還說,是老師長期體罰學生,才造成學生反彈。
這所國小一名男老師,因為不滿他的學生寫三字經的紙條罵他,一狀告到法院,才小學四年級就被誹謗,小男生一頭霧水,她們的家長也生氣,說事情有這麼嚴重嗎?校方說,學生是不對,不過老師應該要教,否則要老師做什麼訓導主任更說,可能是老師長期體罰學生,才造成同學反彈。老師被學校記過,甚至不排除解聘教師資格,這位老師透漏,要對學校提出告訴前,就曾經請示過校方,但是沒有人理他。(高文音 王永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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