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戴春滿等涉賄選案 檢察官求刑一到四年

  在台中縣競選立委失利的台聯候選人王戴春滿,在競選期間涉及賄選,檢方偵辦後,今天將王戴春滿和她的先生及媳婦等十名被告,求處一到四年有期徒刑。

  檢方調查,王戴春滿競選時,對外宣稱舉辦募款餐會,但是事實上卻免費招待選民吃流水席,檢方並在他的競選總部查獲帳冊等證物,因此將王戴春滿等十人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楊宗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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