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騰一時的保大員警馮德明涉嫌對少女烙胸的案件,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已經被撤職的馮德明,第一次公開道歉,他說他對不起被害少女,也對不起警局長官。不過馮德明卻對於一審被判處一年十個月的徒刑,還是覺得太重了。
深深一鞠躬,前保大員警馮德明,第一次對自己烙胸少女的罪行,公開致歉。馮德明說,他對不起長官,也對不起被害人,只是過錯已經造成,想彌補也來不及。曾經擔任保大員警的馮德明,是在去年被控,涉嫌利用職權,對一名少女用鐵絲烙胸,還寫上夜貓兩個大字,結果造成被害少女身心嚴重受創。
這起案件台北地院以傷害罪,判處馮德明一年十個月,不過馮德明雖然道歉認罪,卻還是覺得判得太重,向高院提起上訴。(張晉豪 葉耀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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