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澳漁民過界捕殺 兩海豚大卸十五塊

  一艘蘇澳籍漁船,昨天深夜在花蓮外海、用標槍捕殺海豚,結果被海巡隊發現,警方逮捕四名船員,並且起出兩條已經被大卸十五塊的花紋海豚,這對一向重視鯨豚保育的花蓮來說,是一大諷刺。

  昨天深夜花蓮海巡隊在執行例行性巡邏時,發現蘇澳籍漁船新建漁六號形跡可疑,登船檢查時赫然發現二條總重三百八十公斤的花紋海豚已經被大卸十五塊,花蓮當地的漁民說,來自宜蘭的漁船,常常在花蓮海域捕殺海豚,屢勸不聽,如此的行為對花蓮長期以來和鯨豚所建立的良好關係是非常大的傷害。

  而花蓮縣政府也嚴厲譴責宜蘭漁民的不肖行為,不但破壞東部海域的鯨豚生態,也傷及我國國際形象,希望宜蘭能呼籲當地漁民,而四名不肖漁民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最重可判刑五年或易科罰金一百萬元。(張國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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