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伊正的一部賓士320轎車,最近不但被歹徒偷走,還被要求十萬元的贖金,由於這是同一部車,第二次被歹徒擄車勒贖,伊正立刻向警方報案,但沒想到,警方在受理報案時卻暗示,叫他花錢消災,似乎想要吃案。
他是藝人伊正,西裝畢挺的來到立法院陳情,控訴警方不能保護小市民的權益。因為他的愛車,前幾天第二次被偷車集團擄車勒贖,可贖款會過去了,車子到現在還不見蹤影。員警竟然要伊正和偷車集團私了,小市民即使報了案,權益還是得不到保障。
偷車集團做案時間縮短,讓警方不容易追查,可是內政部長余政憲的車子,十二個小時內就可以找的回,小市民的愛車不能一視同仁 ? (佟佑妤 何興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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