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捐肝夫妻陳情

  立法院修正通過人體器官捐贈條例,把捐贈的限制放寬為五等親,不過修正過的法律被批評還是不夠周延,像南投有一位李先生, 她的太太希望能夠捐肝給丈夫,不過結婚未滿兩年, 不符合資格,眼看丈夫病情嚴重,夫妻倆人特別北上尋求協助。

  夫妻倆人抱頭痛哭, 李學賢罹患肝硬化末期, 五等親之內沒有人可以救他, 心愛的老婆想捐肝, 卻結婚未滿兩年不符規定!還能撐多久, 夫妻倆不敢多想, 如果醫院違法替他們進行移植, 會被罰款九萬元, 人命和法律, 哪個重要? (陳汎瑜 何興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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