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有一名郭先生,因為看到太太的電子郵件上有二十幾封,老婆寫給老公的情書.不過後來發現,信中的老公不是他,才發現太太紅杏出牆.郭先生一氣之下告到法院.板橋地院今天判決,電子情書裡的老公,要付一百萬元的遮羞費住在新莊的郭先生因為老婆紅杏出牆,一氣之下告上法院,而且離開這個傷心的地方.
郭先生不久前在家裡收電子郵件.結果發現,怎麼有二十六封老婆寫給老公的電子情書,不過,最後卻發現,信中的主角,老公,並不是他,而是老婆的同事,許先生.而且信中內容曖昧.不但有,我會永遠愛你,直到髮蒼蒼,齒牙動搖.還有,不愛江山,只愛美人,因為那美人就是你等字樣.
附近鄰居說,這對夫妻還為了這件事,打起架來地方法院認為,郭太太和他的同事有曖昧關係,因此判決外遇對象,許先生要付一百萬元的遮羞費.但是當事人透露,即使收了一百萬,心理還是覺得遺憾和憤怒。(高文音 王永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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