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長傅學鵬 遭判刑五個月

  苗栗縣長傅學鵬、因為五年前的選舉官司、被判刑五個月。傅學鵬已經是第二任,但五年前、他和前縣長何智輝角逐縣長寶座,涉嫌以夾報散發不實文宣,影射何智輝貪污舞弊,影響選民投票,何志輝也因此落選。

  苗栗地方法院判刑五個月,傅學鵬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審理終結、維持原判,仍然判傅學鵬違反選罷法、處五月徒刑、褫奪公權一年,不過他還可以再上訴。(巫召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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