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鈴判四年八個月

  轟動一時的璩美鳳遭偷拍案,台北地院上午宣判,偷拍主嫌郭玉鈴,被判處四年八個月徒刑,涉嫌散佈偷拍光碟的獨家報導,發行人沈嶸、以及特助韋安,也分別被判處兩年六個月,以及兩年兩個月的徒刑。至於蔡仁堅,則因為璩美鳳撤銷告訴,沒有判刑。

  除了前往大陸的璩美鳳,包括郭玉鈴和獨家報導等被告,似乎早就有了預感,知道宣判結果對自己不利,空蕩蕩的法庭,沒有當事人來聽判。轟動一時的璩美鳳偷拍案,台北地院做出判決,主嫌郭玉鈴被判處了四年八個月的有期徒刑,至於獨家報導的沈嶸和韋安也分別被判處了兩年六個月、兩年兩個月的有期徒刑。法官認為,郭玉鈴是罪有應得。

  至於蔡人間和高淳淳的部份則是不受理,對於被判刑,郭玉鈴早就有了預感,留著眼淚說,自己很灰心。郭玉鈴和璩美鳳似乎對這樣的結果都很不滿意,全案還可以繼續上訴。(張晉豪 游美成)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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