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服用搖頭丸的香港藝人蘇永康,今天下午在經紀人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出庭應訊,經過長達兩個多小時的庭訊,由於尿液檢驗事證明確,檢察官最後向法院提出強制勒戒申請獲准,蘇永康在傍晚被送到土城看守所,接受為期至少兩個星期的勒戒處分。
在下午一點四十分左右來到台北地檢署應訊的蘇永康,走下經紀公司包的廂型車,臉上的表情顯得相當鎮定。鎂光燈不停閃爍,在大批媒體的包圍下,不知道是巧合還是故意,蘇永康這一天特別選擇了一套,他在港劇裡飾演律師時穿的西裝,既然決定面對出庭一切,蘇永康說,他已經做好任何可能狀況的心理準備。
整個開庭的過程持續了兩個多小時,傍晚五點左右,蘇永康被送進了法警室,雖然先前一直否認服用搖頭丸,但是因為提不出有利反證,檢察官最後是依照尿液檢驗呈陽性的檢查報告,將他申請移送台北土城看守所強制勒戒,而他也是繼日前的小龍女之後,第二個因為服用搖頭丸被法院裁定強制勒戒的藝人,未來,他將要面對至少兩個星期的看守所鐵窗生活。(陳亞理 簡銘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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